招标信息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北渠管理处北渠节水改造信息化水文闸控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2013-11-29 10:05  点击:296
   一、招标编号:XSCGQZ2013124

  二、项目名称:北渠节水改造信息化水文闸控监测系统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现场踏勘:自行踏勘时间 2013年11月28日——2013年12月17日(北京时间),采购单位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13559521086。

  五、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专业从事水利自动化建设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经济实力提供招标货物、售后服务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并有能力保证所承诺的售后服务及时到位;

  2、投标供应商必须拥有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且近五年承担过类似施工经验;

  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国家信息产业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4、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捌佰壹拾柒万玖仟肆佰壹拾肆元整(¥:8179414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5、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请于即日起,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缴交。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

  十三、本次采购拒收进口产品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