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指的是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降水时可实现吸水、蓄水等功能,当需要时又可将水释放并加以利用,能有效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与城市内涝之间的矛盾,有助于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
去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区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中就已经明确,重点抓好南宁市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和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玉林、百色等7市海绵城市试点区的建设工作,到2017年在全区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试点片区和项目,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区海绵城市建设。
近日正式印发的《规划》明确,以桂林市入选自治区“海绵城市”试点为契机,在试点区域开展海绵型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排水防涝设施、水系保护与修复等6类海绵城市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到2017年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项目,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桂林市海绵城市建设。到2020年,与自治区同步实现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要求。这意味着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在“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方面取得成效,暴雨将不再“看海”。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了顺利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我市将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小区建设。重点推动建筑节水、雨水利用与中水回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对使用年限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督促用水大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严控“跑冒滴漏”。对造纸、食品发酵及饮料等高耗水行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及水效对标达标,大力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实施皂素水解清洁生产新工艺、自动缫丝循环水综合利用、双烯下游系列产品开发节水改造、水循环利用技术,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加快建立节水型农业,建设县级灌区节水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