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标人 汕头市珠港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 /
5.勘察单位 /
6.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754-88690768
7.工程地点 汕头市新东区内12号~14号片区内
建设规模 中山东路东延新津河大桥工程西起为现状中山东路(由中交公司实施建设路段的终点),上跨滨江大道、沿河路、西岸堤路、新津河、东岸堤路、青年路,且在新津河东侧与青年路设置立交互通,东接中山东路东延段。长1600米,主桥宽为42米,双向八车道,规划为城市主干路。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立交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911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6666万元。
资金来源
8.及构成 其它: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
招标内容 汕头市中山东路东延新津河大桥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包括项目的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岩土勘察、物探工作、测量工作等)、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工程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
9.对投标单 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甲级勘察资质。2.广东省外施工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3.拟派负责人要求: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记录的该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在职职工);②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市政或路桥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且为该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在职职工)。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开具有效;查询期限为近三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5.本工程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3家,由1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和1家勘察单位(或1家勘察设计单位)组成,且需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责任方,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 http://www.stjs.org.cn/)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一式二份)同时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0.交易场所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中山路213号11楼)11.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561516
12.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4-88275115
13.监察部门 汕头市监察局 联系电话 0754-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