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已由西宁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宁发改农经【2017】327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局,现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大通县
(2)招标内容:本工程分为Ⅳ型和Ⅴ型,按入户供水方式设计,工程共新建和改建及维修引水口9座(其中新建4座,改建4座,维修1座),均采用泉式结构,水源地保护8处,埋设输水干管15米,总长22.019公里,采用φ25~110PE管;供水干管34条,总长39.358公里,采用φ25~125PE管;供水支管206条,总长55.45公里,采用φ25~90PE管;入户管11.056公里,采用φ25PE管;蓄水池17座(其中,20立方米3座,30立方米4座,50立方米3座,100立方米7座);减压池4座,各类阀门井198座;浆砌石防冲坝17座;穿县乡级公路7处,总长62米(顶管施工);砼路面拆除及恢复共16.417公里,拆除物外运2627立方米。招标范围为以上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08928001001
标段名称:大通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
发包内容:本工程分为Ⅳ型和Ⅴ型,按入户供水方式设计,工程共新建和改建及维修引水口9座(其中新建4座,改建4座,维修1座),均采用泉式结构,水源地保护8处,埋设输水干管15米,总长22.019公里,采用φ25~110PE管;供水干管34条,总长39.358公里,采用φ25~125PE管;供水支管206条,总长55.45公里,采用φ25~90PE管;入户管11.056公里,采用φ25PE管;蓄水池17座(其中,20立方米3座,30立方米4座,50立方米3座,100立方米7座);减压池4座,各类阀门井198座;浆砌石防冲坝17座;穿县乡级公路7处,总长62米(顶管施工);砼路面拆除及恢复共16.417公里,拆除物外运2627立方米。招标范围为以上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计划工期: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持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水利工程总监理岗位证、青海省水利厅备案手续,进青备案手续、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一套)到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桥北金座维尼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28日至2017年08月01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00,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桥北金座维尼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18日 09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桥北金座维尼谷)。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局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49-1号 联系地址:大通县桥头镇解放南路221号(雪峰花园)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 系 人:张有龙
联系电话:0971-2733323 联系电话:13909710738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7-07-28 09:06 点击: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