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华罗庚科技产业园市政工程(三期)的招标公告
2017-07-28 15:50  点击:294



一、招标条件
金坛华罗庚科技产业园市政工程(三期)-九龙山路(云湖路至月湖路)工程监理工程(标段名称)已由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为:关于常州华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金坛华罗庚科技产业园市政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编号为:坛开科经投字【2017】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常州华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坛华罗庚科技产业园内;
2.2工程规模:九龙山路(云湖路至月湖路):西起云湖路,东至月湖路,道路全长约1285m,一般路段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5m,断面形式为:5m人行道+7m车行道+3m中央分隔带+7m车行道+3m人行道(南)。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3招标范围:九龙山路(云湖路至月湖路)及其上所含(道路、桥梁、交通设施、给水、燃气、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的施工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与施工工期同步
2.5 项目总投资:约26524.49万元;本项目投资:约 2700万元
2.6 监理合同估算价: 56.72万元
2.7 标段划分: 共划分 1 个标段
2.8 标段编号: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1 个;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2个;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2个;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1、总监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外无在监项目。总监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在监工程不得超过2个,如有在监项目应征得原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 2、企业对拟投标的项目总监已竣工项目请及时核销。 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在监工程不得超过2个。 4、监理员无在监项目。 5、省内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设区市从业;省外监理人员无在监项目。
3.10 其它要求: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中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所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相近专业(相近专业是指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给排水工程)。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
四、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1日
5.2获取方式:登陆“常州市建设”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3 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办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 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关于“江苏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诚信库相关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 指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14时30分,地点为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原金山路168号)--金坛市民中心C楼0502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华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国联佳信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金坛大道88号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府琛广场2C19楼
联系人:周平                       联系人:沈青
电  话:15151925903                电  话:0519-8158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