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普子镇中心幼儿园工程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6】3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招标人为 重庆福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彭水县普子镇中心幼儿园工程 。
2.2建设地点: 彭水县普子镇鼓田社区1组。
2.3 建设规模:该项目按12个班360人规模规划建设,新建园舍约3338.23?以及校门、环境、管网、道路、围墙、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工程 。
2.4项目总投资为:约1100 万元。
2.5计划工期:360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所包含的平基土石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初装修、给排水安装、机电设备安装、消防设施安装、环境绿化工程等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基本生活用具等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设计图纸、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类似的合格工程1个及以上(类似合格工程指:单项合同工程面积在3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直接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7年 8 月 18 日 9 时 00 分至 2017 年 8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为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地址:乌江港湾B栋2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福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彭水县绍庆街道河堡电信大楼12楼 地 址:彭水县绍庆街道学府路5#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人:谭老师
电 话:023-78855833 电 话:023-78867058
重庆市彭水县普子镇中心幼儿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07-28 15:46 点击: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