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渠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渠发改审[2017]6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渠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渠发改招[2017】第30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渠县惠农项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2 建设地点:渠县境内43个乡64个村
2.3 项目规模:修建公共服务中心10890?,道路18公里,护坡堡坎15900米,硬化广场院坝65000?,建化粪池67口,排污管网23000米,排水管网15000米.生活用水新建水池(塔)28口,供水管网190公里;生活用电新增变台58台,高低压供电网络250公里.广播电视.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0月
2.5 项目总投资:15000.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省级地方债务资金,低息贷款.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15000.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甲级 。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市政公用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08月01日10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技术服务费200.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渠县东城云满庭三号门旁)。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渠县惠农项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渠县渠江镇营渠路原社保局2楼
邮 编:635200
联 系 人:吴荣超
电 话:0818-7666176
传 真:0818-7666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