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医院院区整体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 :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林先生、马工
联系电话: 0754-83617005、0754-88860978
工程地点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医院院内
建设规模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医院院区整体改造项目(一期)工程由潮阳发改投[2017]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位于汕头市潮阳区人民医院院内,为住院B楼室内二次装修,主要包括电梯、弱电、给排水、家具、器具购置、护士站工作台和资料柜、配药室工作台、治疗室治疗台、手术室及辅助用房净化工程:包括空气净化系统:手术室空气净化系统为10万级层流,产房空气净化系统,ICU空气净化系统,供应室(正压)净化系统等。装修面积12743.10平方米(共十层)。项目一期投资(不含土地价)为6002万元,其中: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51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8万元;预备费270万元。
资金来源
及构成 其它: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内容: 本工程主要包括汕头市潮阳区人民医院院区整体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工程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医疗功能仪器室、手术室、麻醉等:按仪器说明书要求标准和手术器械要求进行设计,满足医疗器械设备正常操作使用的要求。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工程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设计资质;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4、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资格。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6、根据汕检会[2013]1 号文,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所在地区(县)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有效;查询内容为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出具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四、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 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一式二份)同时准时到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交易场所 潮阳区交易中心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3606531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4-83600534
监察部门 :汕头市潮阳区监察局、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 0754-83600365、0754-8389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