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兰县城区道路改扩建工程已由木兰县发展改革局以木发改审批【2017】56号文件被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木兰县城区道路改扩建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木兰县木兰镇
2.3建设规模:道路铺筑总长度为5634米,道路总面积65522平方米及人行道铺装、安装雨水篦子、过节管线铺设、排水等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计划工期:2017年8月2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计497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针对本项目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4年8月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开始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具备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一年: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社保证明;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4年8月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作为投标人本企业项目经理至少具备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指经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有效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竣(交)工验收报告);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提供业绩情况进行核实,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拟投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相关专业,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三类人员的考核证,具备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一年: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社保证明;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兼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报名工作,且监管系统中报名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8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按照要求参加投标登记,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
(1) 投标登记表(登记处领取);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公章及法人签字);
(4) 营业执照副本(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http://gsxt.saic.gov.cn/);
(5)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非四证合一企业须提供);
(6) 资质证书副本;
(7)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10) 信用手册;
(11) 类似业绩佐证材料;
(12)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3)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4)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三类人员的考核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可提供岗位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15)投标承诺书(登记处领取)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7.1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当时还应同时登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http://jg.hljztb.com:3000/Default.aspx),使用企业锁进行电子投标信息录入,电子投标信息包括投标企业工商信息、资质信息、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相关专业)等,录入信息网上打印页在投标登记时应提供。潜在投标人必须保证企业锁内有符合拟投标项目招标公告相关要求且未被主管部门以任何方式锁定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2投标人应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行贿记录,投标将被否决。
7.3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7.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木兰县木兰镇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邮 编:150090
联系人:王玲
电 话:0451-81888888
传 真:0451-88188888
电子邮件:yw2@zzzb.net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城区道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07-31 15:15 点击: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