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2016年度县城供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城区供水水源及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7-08-11 16:10  点击:568
1.招标条件
潼关县2016年度县城供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城区供水水源及管网改造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规计发[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地方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总投资1115.89万元。招标人为潼关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为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分为一个监理标项和一个施工标项进行公开招标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监理标项:潼关县2016年度县城供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城区供水水源及管网改造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施工标项:新建水源井5眼,改造一、二水厂消毒设备,新建600m3蓄水池2座,改造配水管道2.47km(其中DN500球墨铸铁管道1km,DN450球墨铸铁管道0.96km,DN315PE管道0.51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不接受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企业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7年8月12日~16日(含节假日),每日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件在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监理标项2000元/套,施工标项3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5日,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潼关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潼关县城关镇和平路南段95号
联系人:闫可心    电话:0913-3822823
代理人: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大厦八层
联系人:邱晓艳   电话:0913-8138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