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庆市垫江县房屋权属登记档案库房及公积金综合业务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2017-10-20 15:33  点击:318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房屋权属登记档案库房及公积金综合业务用房装修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3]10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垫江县分中心 ,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垫江县桂溪大道南段218号(国土房管局办公大楼院内)。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共4层。

2.3 项目总投资:约146万元。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装饰施工图纸范围内除办公家具及窗帘供应安装、密集架供应安装之外的全部装饰材料的供应、安装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应急照明工程、给排水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空调及通风系统)。

3.  投标人资格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类似的合格工程1个及以上(类似合格工程指:总建筑面积在8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0 月   20日起, 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嘉豪工程造价咨询

                垫江县分中心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