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检验检疫局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实验室改造项目
2017-10-20 15:37  点击:29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检验检疫局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实验室改造项目 已由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质检财函[2017]39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建设资金为 4922.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检验检疫局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实验室改造项目,位于开发区洞庭一街4号的科技发展中心大厦和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51号的天津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北楼。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21961平方米,总投资约4922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开发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检验检疫局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实验室改造项目,位于开发区洞庭一街4号的科技发展中心大厦,1号楼的1、2、 9、10共四层(7700m2)、3号楼(4936 m2)、4号楼的三至四层(2395m2)及天津局综合实验楼北楼(位于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51号)的十三至十九层(6930 m2)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将原有房间内的隔墙、顶棚及地面拆除,按照实验室的标准重新做隔墙、天花吊顶、灯具安装及铺设瓷砖地面,动力电、弱电和楼内综合布线、给排水、送排风及自动控制系统、集中供气系统等按照实验室的标准施工。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7年12月31日 至 2018年08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安全项目经理1名,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为本单位职工;(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6)项目部人员配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不接受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10 月 20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6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1月0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
6.3 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智永(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51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王才 电话:65661304
传  真:65661304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弘(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邮政编码:300040 联系人:刘毅 电话:23210356
传  真:2321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