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龙胜县城污水处理排放管道敷设工程招标公告
2013-12-03 10:11  点击:301
   1. 招标条件

  龙胜县城污水处理排放管道敷设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胜县城污水处理排放管道敷设工程 项目编号:CJZB2013-23085G

  2.2 建设地点:龙胜各族自治县

  2.3 本工程为2个标段:Ⅰ标段:龙胜县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道工程;Ⅱ标段:龙胜县城桑江北区污水截流管敷设工程。

  2.4 建设工期:Ⅰ标段:60日历天;Ⅱ标段:90日历天。

  2.5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施工补充说明等要求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Ⅰ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Ⅱ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3.2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指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

  3.3.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携以下资料报名:本人居民身份证、专职投标员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原件必须到项目所在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其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类似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其身份证,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上岗证及其身份证,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1年1月~2012年12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须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3.2桂林市外来企业,均按市住建【2013】64号《关于桂林市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我市从业管理的有关通知》及《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桂林参与招标投标人员信息核查表》的要求执行;龙胜各族自治县外来企业需在龙胜各族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持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证明(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方为有效);以上资料必须携带原件到场(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参加报名。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3年 12月3日至2013年12月9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三楼)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12月23日9时30分, 地点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胜各族自治县市容管理局

  地 址:龙胜各族自治县

  联系人:陈仁书

  电 话:1359713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