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
河北省赤城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一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3 08:42  点击:88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赤城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项目已由河北省水利厅、财政厅以冀水农 [2014]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和农民群众自筹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赤城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赤城县样田、赤城镇、云州乡,覆盖范围17个村,实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2.0万亩。建设内容为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其中,新增管灌工程面积0.971万亩,新增膜下膜下滴灌面积1.029万亩;更新机井25眼,配套潜水泵58台套,智能井房86套,标志牌5座,其中大型1座,小型4座。工程施工总工期为60个日历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四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更新井及配套水泵标段)

第二标段管材、管件及安装标段)

第三标段(智能井房及软启动设备标段)

第四标段(田间道路及标志牌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更新井及配套水泵标段):

1、 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及设备供应安装;

3、 具有水利钻井乙级或以上资质;

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 产品的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

6、 近三年具有同类项目及安装业绩。

第二标段(管材、管件及安装标段):

1、 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及设备供应安装;

3、 具有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或卫生部门颁发的管材年度质量检验报告;

4、 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取得有效证书;

5、 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

第三标段(智能井房及软启动设备标段):

1、 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智能设备的研发、制造能力;

3、 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

第四标段(田间道路及标志牌标段):

1、 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及设备供应安装;

3、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911日至2014919日,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赤城镇东大霞城住宅小区30A1单元101-20室 联系电话:0313-6416710)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到赤城县人民检察院(或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开具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该证明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内),此证明为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前置材料,无此证明,投标人将无资格参与有关招投标活动。

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携带单位公章,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 申请查询单位的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 投标单位的资质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

(5) 投标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

建议需要开具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额投标单位携带公章至检察院办理。

4.3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 投标单位的资质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

(3) 投标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

(4) 若购买文件者非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 水利钻井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第一标段);

(6)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第二标段);

(7) 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若有)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8) 赤城县人民检察院(或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复印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商务、技术文件及电子版图纸,谢绝邮寄,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10910:00时。地点为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赤城镇东大霞城住宅小区30A1单元101-20室 联系电话:0313-641671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踏勘。因踏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赤城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赤城县振兴北路53

邮    编:075500

联 系 人:姜永泽

电   话:0311- 6312445

13831324449  1532423330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阜成门外大街1号西楼 

邮      编:100037

联  系  人:石开云  游聪

电话:010-68991803 15810951908

电子信箱18612287803@163.com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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