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3)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饮用水源保护和建设2500立方米每天水厂及供水管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总投资:706万
、招标范围: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三、参与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2、投标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通过二级建造师考核认、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6、有在建未竣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湖南省外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情况须经公司工商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样本见招标文件附件二,证明原件开标时提交,评标时查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湖南省外投标企业应具备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8日9:00(北京时间)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办法见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资格后审。